【人事劳务】2026年9月1日起,广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TJCC日期:2026-08-25 15:20:00

为贯彻落实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决策部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本次调整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全省优化调整为三类区域差异化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全日制月标准、非全日制小时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新标准区分明细:

2、剔除项明确:最低工资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底线报酬。用人单位在核算时,必须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高温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不得将其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内。

3、计件工资保障: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需科学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新就业形态纳入保障:政策明确要求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企业须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